咨询热线:18902835070 点击

Uploads/images/2021/05/25/1621904196_logo_img.png

方快|方快锅炉|方快锅炉厂

集锅炉研发、制造、销售、安装为一体的高新技术企业、中国工程院院士工作站单位!

锅炉知识 分类

常压热水锅炉是否受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管理?

发表时间:2025-07-10 15:03:35

特种设备条例将锅炉进行了以下定义:

锅炉是指利用各种燃料、电或者其他能源,将所盛装的液体加热到一定的参数,并对外输出热能的设备,其范围规定为容积≥30L承压蒸汽锅炉;出口水压≥0.1MPa(表压),且额定功率≥0.1MW 的承压热水锅炉、有机热载体锅炉。

这样就将常压热水锅炉剔除了锅炉行列。故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下发了《关于实施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》(文件号 国质检法[2003]206 号) 其中内容为:特种设备范围按国家质检总局制订、国务院批准的《特种设备目录》确定,原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布的《小型和常压热水锅炉安全监察规定》(原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令第 11 号)中涉及常压热水锅炉的部分不再执行(具体内容见《小型和常压热水锅炉安全监察规定》(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令  11 号))。

因此目前常压热水锅炉不再受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管理。

相关资讯18902835070
相关产品18902835070